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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聯合新聞網

豐年祭酒駕憾事 家屬告富里鄉所
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俊智、邱立雅/花蓮報導】 2014.08.08 02:49 am 富里鄉部落聯合豐年祭發生酒駕事故,家屬認為鄉公所也有過失,昨天派代表到花蓮地檢署提告。 記者陳俊智/攝影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本月2日舉辦部落聯合豐年祭,羅姓男子酒後倒車撞進民眾休息區,造成1死8傷,警方以公共危險罪送辦,但死傷者的家屬認為鄉公所也有過失,昨天推派6名代表到花蓮地檢署按鈴控告鄉公所;富里鄉長黃玲蘭表示「尊重家屬決議」,但強調「該做的,我們都做了。」傷者家屬王培恩表示,當時吉普車停在會場外圍、距休息區不到5公尺的空地,大家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撞,他的妻、女受傷,「鄉公所說有保險理賠,且會從旁協助處理,但事隔多日,仍沒有下文。」死者女兒陳家梅說,鄉公所放任民眾把車開進會場,才導致父親慘死,也有疏失。另,鄉短期借貸公所人員雖到家裡慰問2、3次,但都只說「會盡力幫忙」,肇事責任歸屬和理賠金都含糊帶過,只好循司法替父親討公道。陳家梅等人控告鄉公所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等罪。黃玲蘭再次對意外事件表達沉痛遺憾。她指出,鄉公所在會場動線設計和預防酒駕工作都事先規畫,包含往返部落的接駁車、民眾停車場等,現場也廣播宣導「酒後不開車」,並非沒有作為。鄉公所機要秘書陳勝駿解釋,會場周圍設立3個停車場,也在台9線放三角錐,請警察與巡守隊交管,但肇事者並非停在預定的停車場內。「該做的,我們都做了。」黃玲蘭說,她與公所人員多次到被害人家中慰問,除發放1萬元急難救助金,也協助家屬向社福單位申請補助;目前責任待釐清,先協助傷者醫療保險和死者後事比較重要,至於家屬提告,她們會盡力協調展現誠意。

新聞來源http://forum.udn.com/forum/NewsLetter/NewsPreview?Encode=big5&News竹南信貸借款ID=88573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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